2005年6月2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18周岁生日打伤人属于未成年人犯罪
  李先生问:
  日前,周某在酒店请客庆祝自己18周岁生日。后醉酒的周某在回家的路上,因小事将他人打成重伤。请问,周某犯罪时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?
  本报作答:根据刑法规定,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周岁即实足年龄。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,已满多少周岁,是从生日第2天起计算。因此,周某在18周岁生日当天犯罪,尚属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,应从轻或减轻处罚。